2020年四会26则征拆!涉及多个镇和街道补偿超两亿元!
原标题:2020年四会26则征拆!涉及多个镇和街道,补偿超两亿元!
2020年四会迎来大规模的开发建设机遇!
涉及贞山街道、东城街道、下茆镇、大沙镇、罗源镇...
四会市江谷精细化工制造项目(扩园)、
肇庆四会保税物流中心(B 型)项目、
四会市沙糖桔产业园特色农产品加工仓储与物流交易中心项目、四会市贞山新城土地储备项目、
四会市休养基地项目建设等多个重点项目工程
征收范围:贞山街道姚沙村茅坑三经济合作社、茅坑四经济合作社、姚沙村经济联合社
规划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用地
留用地安置:贞山街道姚沙村留用地按征收土地面积的10.01-10.02%的比例计算安排给被征地村集体,留用地面积合计0.4378公顷。
征收范围:下茆镇楼脚村青砖巷经济合作社、下茆镇楼脚村西关一、西关二经济合作社、下茆镇楼脚村垌企二村经济合作社、下茆镇南塘村仙仔一、仙仔二经济合作社
以上面积合计1.1528公顷,规划用于工矿仓储用地
征地补偿款(含安置补助费)、留用地货币折算补偿款共 67.64868 万元。
征收范围:征收下茆镇南塘村仙仔一、仙仔二经济合作社
面积合计3.1146公顷,用于工矿仓储用地
征收范围:东城街道黄岗村大江经济合作社、东城街道黄岗村红岗经济合作社、东兴经济合作社、石塘经济合作社、塘基头经济合作社、永安经济合作社、长宁经济合作社、周屋经济合作社、竹林经济合作社、严村经济合作社、吉洞经济合作社、格江经济合作社、岗头经济合作社;东城街道黄岗村经济联合社
规划用途:住宅用地、商服用地、交通用地用途
留用地安置:按征收土地面积的10-10.03%计算留用地面积安排给被征地村集体,留用地面积合计1.359公顷。
征收范围:贞山街道独岗村经济联合社、姚沙村经济联合社、姚沙村茅坑四经济合作社、姚沙村姚沙二经济合作社;下茆镇江明村塘下经济合作社、南塘村孙坳一经济合作社南塘村孙坳二经济合作社。
批准用途: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住宅用地、商服用地。
留用地安置:贞山街道姚沙村留用地按征收土地面积的10-10.25%计算安排给被征地村集体,留用地面积合计0.788公顷;贞山街道独岗村、下茆镇江明村、下茆镇南塘村留用地按征收土地面积10-10.02% 计算,留用地面积合计0.0934公顷,采用留用地货币折算安置,补偿标准为168万元/公顷。
征收范围:东城街道前锋村经济联合社、红旗经济合作社、梁便二经济合作社、梁便三经济合作社、蔡便一经济合作社、梁便一经济合作社、刘屋经济合作社;东城街道前进村东方红经济合作社、东风经济合作社;东城街道沙头村经济联合社、丽岗一经济合作社。
批准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留用地安置:东城街道前锋村、前进村留用地按征收土地面积10-10.03%计算安排给被征地村集体,留用地面积合计1.4194公顷;东城街道沙头村用地按征地面积的10%安排给被征地村集体,留用地面积合计0.00021公顷。
征收范围:下茆镇龙湾村二村经济合作社、三村经济合作社、上巷经济合作社、下巷经济合作社、塘西元经济合作社、村西鸦二经济合作社;下茆镇龙湾村经济联合社。
面积合计1.9496公顷,规划用于工矿仓储用地
征地补偿款、留用地货币折算补偿款合计 148.61664 万元
征收范围:罗源镇铁坑村马二、马三经济合作社
面积合计5.6434公顷,规划用于工矿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征地补偿款、留用地货币折算补偿款合计 593.48328 万元
征收范围:下茆镇江明村沙塘经济合作社;下茆镇江明村经济联合社;下茆镇南塘村孙坳一经济合作社、孙坳二经济合作社;下茆镇龙湾村经济联合社。
面积合计3.1475公顷,规划用于工矿仓储用地
征收范围:征收下茆镇江明村沙塘经济合作社、塘下经济合作社、下茆镇南塘村孙坳一、孙坳二经济合作社
征地面积2.241公顷,规划用于工矿仓储用地
征地补偿、留用地货币折算补偿款合计 166.0581 万元
征收范围:下茆镇南塘村大寨一、大寨二、仙仔一、仙仔二经济合作社
征收总面积0.8907公顷,规划用于工矿仓储用地
征地补偿、留用地货币折算补偿款合计 53.77869 万元
征收范围:龙甫镇芙蓉村冲洞一经济合作社
规划用于工矿仓储用地、商服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用地
留用地安置:龙甫镇芙蓉村留用地按征收土地面积的10%计算安排给被征地村集体,留用地面积合计0.6830公顷。
征收范围:东城街道陶冲村元头布经济合作社
留用地安置:本批次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05%的比例安排留用地 0.0125公顷。
征收范围:东城街道清东村黄泥塘经济合作社;下茆镇南塘村大寨二、大寨三经济合作社、仙仔一经济合作社、仙仔二经济合作社
留用地安置:1、征收东城街道清东村黄泥塘经济合作社土地1.3591公顷,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比例安排留用地0.1359公顷,并由当地政府在已取得合法手续的建设用地中安排;
2、征收下茆镇南塘村大寨二、大寨三、仙仔一、仙仔二经济合作社土地2.427公顷,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的比例安排留用地0.2428公顷,留用地按168万元/公顷折算成货币补偿,补偿款共40.7904万元已足额预付到位。
征收范围:东城街道光辉村大屈二经济合作社;东城街道光辉村经济联合社、寺山经济合作社、张洞二经济合作社、张洞三经济合作社;东城街道前锋村蔡便一经济合作社、蔡便二经济合作社、红旗经济合作社;东城街道前锋村经济联合社、林便二经济合作社、刘屋经济合作社
留用地安置:东城街道光辉村、东城街道前锋村留用地按征收土地面积10%计算,留用地面积合计1.8180公顷。
征收范围:下茆镇楼脚村格厘山经济合作社、青砖巷经济合作社;下茆镇南塘村大寨四经济合作社、下江咀经济合作社、仙仔一经济合作社、仙仔二经济合作社
面积为6.6925公顷,规划用于工矿仓储用地
征收范围:江谷镇旺塘村斗竹一经济合作社、下茆镇楼脚村格厘山经济合作社、下茆镇南塘村大寨一、大寨二、大寨三经济合作社;下茆镇南塘村仙仔一经济合作社、下茆镇南塘村仙仔二经济合作社
留用地安置:江谷镇旺塘村、下茆镇楼脚村、下茆镇南塘村留用地按征收土地面积10%-10.169%计算,留用地面积合计0.6391公顷,采用留用地货币折算安置,补偿标准为168万元/公顷。
征收范围:下茆镇江明村上崀经济社、新龙经济社、新坪经济社;下茆镇南塘村经联社、江尾二、江尾一、新屋三、新屋四、新屋一;贞山街道姚沙村经济联合社、贞山街道姚沙村曹布一经济合作社、贞山街道姚沙村茅坑三、茅坑四、茅坑一、姚沙四、姚沙五经济合作社
规划用于工矿仓储用地、商服用地、住宅用地
留用地安置:贞山街道姚沙村留用地按征收土地面积10-10.01%计算安排给被征地村集体,留用地面积合计0.9756公顷;下茆镇江明村、下茆镇南塘村留用地按征收土地面积10%计算,留用地面积合计1.6143公顷,采用留用地货币折算安置,补偿标准为168万元/公顷。
征收范围:罗源镇铁坑村马三经济合作社、东城街道前锋村经济联合社
合计面积为3.6801公顷,补偿总金额为 305.355 万元
留用地安置:四会市罗源镇铁坑村马三经济合作社留用地面积0.2467公顷,采用留用地货币折算安置,留用地折算成货币补偿,补偿标准为201.6万元/公顷,补偿总额为49.73472万元;四会市东城街道前锋村经济联合社留用地面积0.1851公顷。
征收范围:龙甫镇芙蓉村冲洞一、冲洞二、冲洞三、冲洞四、冲洞五经济合作社
面积合计8.0001公顷,规划用于工矿仓储用地
征地补偿、留用地货币折算补偿款合计 854.4258 万元
征收范围:东城街道光辉村大屈一、大屈二、大屈三经济合作社、金鸡经济合作社、东城街道光辉村经济联合社、卫红一经济合作社、卫红二经济合作社
留用地安置:东城街道光辉村留用地按征收土地面积10%-10.05%计算,留用地面积合计0.7121公顷。
征收范围:城中街道下㘵经济联合社
留用地安置:城中街道下㘵村留用地按征收土地面积的13.1487%计算安排给被征地村集体,留用地面积合计0.3339公顷。
征收范围:龙甫镇芙蓉村冲洞一、冲垌二、冲洞三、冲洞四、冲洞五经济合作社
留用地安置:龙甫镇芙蓉村冲洞一经济合作社、龙甫镇芙蓉村冲垌二经济合作社、龙甫镇芙蓉村冲洞三经济合作社、龙甫镇芙蓉村冲洞四经济合作社、龙甫镇芙蓉村冲洞五经济合作社留用地按征收土地面积10%-10.006%计算安排给被征地村集体,留用地面积合计1.5998公顷,经协商一致采用留用地货币折算安置,补偿标准为168万元/公顷。
征收范围:大沙镇富溪村麻沥经济合作社、裴村经济合作社、新简经济合作社;大沙镇富溪村旧锦一、旧简一、旧简二经济合作社、大沙镇富溪村经济联合社
留用地安置:大沙镇富溪村留用地按征收土地面积的10-10.01%计算安排给被征地村集体,留用地面积合计1.6669公顷。
征收范围:下茆镇楼脚村格厘山经济合作社、青砖巷经济合作社、下茆镇南塘村仙仔一、仙仔二经济合作社
征地面积4.295公顷,开发用于工矿仓储用地
征地补偿、留用地货币折算补偿款合计 276.67458 万元
征收范围:东城街道光辉村经济联合社
开发用于工矿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征收总面积0.4909公顷,征地总费用 73.635 万元
留用地安置:本批次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04%的比例安排留用地0.0448公顷。
来源:肇庆市自然资源局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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