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宁县潭布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国道G355线广宁中华至水声岭段改线工程)》的批后公告
关于《广宁县潭布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国道G355线广宁中华至水声岭段改线工程)》(以下简称《方案》),已经肇庆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了进一步加强区内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其投资环境,同时对于加快山区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密切经济往来,完善公路网络规划,提高公路网络等级和服务水平,促进山区经济板块的跨越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我县拟在潭布镇开展国道G355线广宁中华至水声岭段改线工程,该项目已列入《广东省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表》(粤发改重点〔2020〕76号)。该项目总面积0.8581公顷,该拟用地不符合广宁县潭布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广东省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等相关规定,需对规划进行局部修改,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调入地块共8块,位于潭布镇中华村,总面积0.8581公顷,拟将该地块规划用途由农用地、未利用地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调出地块共2块,位于潭布镇带下村,总面积0.8581公顷,拟将该地块规划用途由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为农用地。本次规划修改方案的调整地块均位于潭布镇,规划修改后,潭布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保持不变。
3、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规划修改方案拟对广宁县潭布镇城乡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进行调整,共调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0.8581公顷,调入调出相互平衡,不增加当地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总规模,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对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不影响。
4、调入、调出地块调整前后土地利用规划图
批准机关:肇庆市人民政府(肇府函〔2021〕564号)
上传到广宁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网上公告,并在潭布镇人民政府、潭布镇中华村、带下村公告栏张贴布告。
主办单位: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广宁县信息中心粤ICP备11100137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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