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庆县高良镇大同村委会石子冲村土地继承登记的公示
坐落在德庆县高良镇大同村委会石子冲村(权证编号:24),登记的权利人是徐翰华(已故)。
现有申请人徐伟森、徐伟林称徐翰华已去世,徐伟森、徐伟林声明其土地证号:24号,分编号:7-2920,地号:49、50、57号,面积共:181.2㎡,徐伟森、徐伟林为土地使用权的继承人,徐伟琼、徐伟婵表示放弃继承。请求办理上述土地权属继承登记,现予公示。公示期:2023年6月16日-2023年7月7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高良自然资源所(地址:高良镇人民政府大院内)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公示期内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所将核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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