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莱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奉悉。我们
已对问询函所提及的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莱特公司”
拟投入募集资金1.45亿元,包含营销网络建设、工业互联网信息化建设和营销
展示中心及物流配送建设项目三个子项,其中各类场地租赁费用合计2,007.50
致公司销售模式发生重大改变;(2)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场地租赁的期限、建设期
定性;相关费用发生时拟根据财政部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
价格、每处租赁面积150平方米计算,建设期两年的租赁费用合计为985.50万元。
地通过租赁方式解决,按照平均每天每平方米5元的价格、每处租赁面积200平方
财政部2018年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定在境内外
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新准则;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
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的规定,自租赁期开始日起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
当期损益,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等其他准则规定应当计入
1.5亿元,占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的27.78%,未超过30%,符合《发行监管问
2、询问财务人员,了解发行人对相关租赁费用的处理方式,结合财政部2018
27.78%,未超过30%,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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