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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四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东城街道、龙甫镇)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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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四会市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东城街道、龙甫镇)的批复

  时间 : 2020-01-02 15:01:16

  粤自然资规划改复〔2019〕172号

  《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上报审批〈四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东城街道、龙甫镇)〉的请示》(肇自然资(请)〔2019〕246号)收悉。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四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东城街道、龙甫镇),请你局严格按该方案使用四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

  二、本方案拟使用四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东城街道、龙甫镇)划定的有条件建设区11.7208公顷,并同时调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入地块包括2个地块,位于东城街道的光辉村、黄岗村和陶塘村,总用地面积11.7208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11.0711公顷、未利用地0.6497公顷。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11.7208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地块包括1个地块,位于龙甫镇芙蓉村,总用地面积11.7208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11.7208公顷。

  三、请你局按照有关要求在本批复下发30个工作日内做好公告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表:四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东城街道、龙甫镇)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四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东城街道、龙甫镇)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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