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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肇庆市高要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莲塘镇和白土镇)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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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肇庆市高要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莲塘镇和白土镇)的批复

  时间 : 2021-11-17 16:12:30

  粤自然资规划改复〔2021〕36号

  《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上报审批肇庆市高要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莲塘镇和白土镇)的请示》(肇自然资规划(请)〔2021〕105号)收悉。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9〕353号)、《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2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高要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莲塘镇和白土镇),请你局严格按该方案使用高要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并按照《高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0年)》的要求进行管控。

  二、本方案调入地块包含两种情形,一是属于使用肇庆市高要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划定的有条件建设区情形;二是属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9〕353号)规定的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但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式调整建设用地布局的情形。本方案两种情形拟调入地块包括7个地块,位于高要区莲塘镇、白土镇,总用地面积13.5418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13.5412公顷(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0.0072公顷)、建设用地0.0006公顷。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13.5418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地块包括6个地块,分别位于高要区金渡镇、莲塘镇,总用地面积13.5418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12.8222公顷(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1.5351公顷)、建设用地0.7196公顷。

  三、请你局按照有关要求在本批复下发30个工作日内做好公告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表:肇庆市高要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莲塘镇和白土镇)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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