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肇庆市德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肇庆市德庆县新一轮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全县捆绑PPP项目)的批复
《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报送肇庆市德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肇庆市德庆县新一轮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全县捆绑PPP项目)的请示》(肇自然资(请)〔2019〕22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原则同意肇庆市德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肇庆市德庆县新一轮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全县捆绑PPP项目),请你市严格按该方案落实预留规模。
二、该方案符合《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中规定的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范围。项目拟使用预留建设用地规模1.4344公顷,共涉及8个地块,位于德庆县官圩镇、高良镇、永丰镇、武垄镇、回龙镇、马圩镇、凤村镇、播植镇,现状为农用地1.3840公顷(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0.6963公顷),建设用地0.0002公顷,未利用地0.0502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该方案涉及占用高标准农田0.4046公顷,应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请你局按照有关要求在本批复下发30个工作日内做好公告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件:肇庆市德庆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
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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