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肇庆市德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广东粤电肇庆德庆光伏扶贫项目)的批复
《肇庆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审批德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广东粤电肇庆德庆光伏扶贫项目)的请示》(肇国土资规保(请)〔2018〕8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原则同意肇庆市德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广东粤电肇庆德庆光伏扶贫项目),请你市严格按该方案落实预留规模。
二、广东粤电肇庆德庆光伏扶贫项目已列入《广东省2018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粤发改投资〔2018〕144号),符合《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7〕59号)中规定的预留建设用地规模使用范围。项目拟使用预留建设用地规模0.575公顷,位于莫村镇古楼村,现状为农用地0.0416公顷(不含耕地),未利用地0.5334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请你市在该方案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做好成果公告及备案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件:肇庆市德庆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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