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图转让宝龙汽车76%股权底价18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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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居财经 严明会 12月23日,广东宝龙汽车有限公司76%股权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底价18393.1346万元。转让方为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鸿图”,002101.SZ)。挂牌日期截止到2022年1月17日。
据广东鸿图此前公告,此次转让是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和资源配置。
宝龙汽车成立于2005年4月25日,注册资本为3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陈文波,经营范围包含制造、改装、销售、租赁:运钞车、救护车、休旅车、囚车、勘察车、冷藏车等。公司由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6%,自然人李雁来和王明方分别持股15%、9%。
据披露,标的企业于2016年12月16日与肇庆市国土资源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位于肇庆市高新区宝龙路东面、北江大堤西面地段的197324.85㎡土地(简称“二期土地”),自2019年12月起该地块被认定为闲置土地,2019年12月24日合同双方就该地块又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补充条款)》,同意该地块的动工时间延长至2020年12月16日止。标的企业及转让方多次与肇庆市高新区管委会、国土资源局大旺分局、高新区土储中心等相关部门沟通协商,以避免标的企业土地被政府收储或企业被处罚。根据协商结果,该地块按照当地政府要求已开始动工建设,目前正在建设中。
受让方须在办理受让申请手续时就下列事项出具书面承诺函:
①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相应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社会保险关系正常接续,工龄亦连续计算。自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一年内,标的企业不得以变更经营范围或企业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遣散在职员工。若存在需裁减在职员工的情况,应按照法律法规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②自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一年内,标的企业的专用车制造、改装、销售等核心业务不予终止。
③尚未建设完成的二期土地后续续建、项目变更等应符合当地政府的相关要求,以及按照相关合同和法律法规执行。若因二期土地后续续建、项目变更等不符合合同规定、违反法律法规或当地政府要求,而导致受让方被处罚或者土地被回收的,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该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联合体成员应当签署联合受让协议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需明确联合体各方受让比例、承担的责任,及相互间的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均需接受本项目的所有交易条件,全部成员均需签署本项目《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联合体各成员均需符合本项目受让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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