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百盛(838146):完成出售土地使用权资产
关于完成出售土地使用权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出于公司长远规划考虑,盘活现有资产,公司拟同意肇庆市高要区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土储中心”)以现金1750万收购全资子公司肇庆市高要大家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要大家”)位于肇庆市高要区大湾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资产。2022年8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高要大家国有土地使用权被高要区政府收储的议案》,并于同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及《关于拟出售土地使用权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高要大家与土储中心签署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合同》(以下简称“交易合同”),截至2022年9月8日,高要大家收到土储中心支付的土地收储款1750万元,按照交易合同已履行完毕。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重大资产重组》的头部条规定,“挂牌公司购买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使用权、房产达到《重组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标准,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挂牌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房产以及购买或出售生产设备,若达到《重组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标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购买、出售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蕞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2) 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蕞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蕞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头部款规定, “购买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以该资产的账面值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高者为准;出售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该资产的账面值、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为准;该非股权资产不涉及负债的,不适用第二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的资产净额标准。”
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58,121.77万元、净资产额33,818.28万元,本次收储金额为人民币1,75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和净资产额的比例分别为3.011%和5.175%。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22年8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高要大家国有土地使用权被高要区政府收储的议案》,并于同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及《关于拟出售土地使用权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1、交易对方:肇庆市高要区土地储备中心
2、住所:肇庆市高要区南兴三路二号
3、注册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南兴三路二号
1、交易标的名称:国有土地使用权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肇庆市高要区大湾镇地段
本次交易的资产为高要大家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信息如下:
1、土地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粤(2021)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01482号)
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转让限制的情况,亦不存在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土地收储款为人民币1750万元。本次交易不存在侵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行为。
双方约定本次交易价格为 1750万元,以现金支付。
截至 2022年 9月 8日,高要大家收到土储中心支付的土地收储款 1750万元,按照交易合同已履行完毕。
公司本次《关于子公司高要大家国有土地使用权被高要区土储中心收储的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双方可签署相关协议。
公司本次土地使用权资产由政府有偿收回,有利于盘活公司现有资产,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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