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国土资源局罗地出让告字[2015]5号出让公告
经罗源县人民政府批准,罗源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4月20日 至 2015年05月04日 到 罗源县国土资源局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4月20日 至 2015年05月04日 到 罗源县国土资源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5月04日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5月04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5年05月05日16时00分 在 罗源县国土资源局 进行。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保留价。本次交易出让金包括土地收储、政府土地收益、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及土地审批相关费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农业土地开发基金、出让业务费),不含土地契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震、人防设施收费和该地块环境、地灾评估等有关费用。 2、土地出让金必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全部缴清。 3、其他有关事宜详见我局编制的《拍卖出让文件》。 4、有关事宜请与罗源县国土资源局联系。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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