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2022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20号)等文件要求,肇庆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肇庆市2022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限:2022年3月10日至2022年3月16日(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肇庆市自然资源局用途管制科反馈。(
本方案涉及端州区、高要区、四会市、封开县及鼎湖区,共包括25个片区,片区范围总面积为1447.6896公顷(成片开发范围以蕞终批复为准)。
端州区大龙村西北部、广佛肇高速南侧
端州城区砚都大道西侧、肇庆大道南侧
封开县平凤镇东南部、省道294南侧
封开县长岗镇南部、国道321西南侧
珠三角环线(大平-青岐)东北侧、贵广高铁北侧
本方案用地总面积1447.6896公顷,主要用于产业及相关配套开发。以工业用地、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和相关基础设施配套用地为主,用于建设产业项目和中心城区城市发展配套,工业用地面积223.7366公顷,占总用地面积15.45%;居住用地面积318.6809公顷,占总用地面积22.01%;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275.7349公顷,占总用地面积19.05%,结合已批复实施城乡规划的功能分区和地块用地,成片开发范围主要落实2022年肇庆市政府产业强市工作部署,推动企业增资扩产和产业招商落地,加快建设大湾区西部制造新城,提高产业园区配套服务,同步建设“五网”基础设施、公园绿地等。
本方案统筹落实加快建设珠三角核心区西部增长极和粤港澳大湾区现代新都市,推动企业增资扩产、产业招商落地,深度融入大湾区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打造“一江两岸”城市发展格局,加快新区城市化发展,建设宜居宜业宜乐宜游高品质都市。通过本次成片开发建设,进一步加快我市“2+4+N”制造业重点发展平台及重点工业园区建设,满足项目招商引资项目用地需求;落实建设我市“十四五”规划广东(肇庆)大型集聚区发展战略,打造新时代全省工业发展重要引擎。有利于中心城区居住、商业服务保障及配套产业和促进特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助力肇庆加快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制造新城。详见下表。
为进一步统筹建设用地引导项目建设合理利用,根据肇庆市产业发展及招商引资情况,合理安排开发时序。本方案开发时序为3年(即2022年至2024年),面积为1447.6896公顷,其中计划征地面积1117.5791公顷,占总面积的77.20%。详见下表。
4年成片开发项目安排及实施计划一览表单位:公顷、%
根据《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一个完整的成片开发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一般不低于40%。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一个完整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可包含多个拟征收地块,拟征收地块面积不得小于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面积的60%。肇庆市2022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初步拟定的开发片区公益性用地占比符合公益性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40%和征收地块面积不得小于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面积的60%的规定。
1.本方案符合肇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发展定位、要求,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2.本方案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或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并与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衔接。
本方案,已按照国家文件要求经所有成片开发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肇庆市2022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本方案符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020〕5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20号)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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