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贵广、南广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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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贵广、南广铁路肇庆段征地拆迁的通告
【发文字号】肇府[2008]46号
【颁布时间】2008-12-09
【实施时间】2008-12-09
【法规编号】129103什么是编号?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贵广、南广铁路肇庆段征地拆迁的通告
贵阳至广州铁路(以下简称贵广铁路)、南宁至广州铁路(以下简称南广铁路)建设项目,是国家为加强我省与西部地区联系,促进沿线资源开发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其中贵广铁路途经我市境内的怀集县、广宁县、四会市和鼎湖区,约143公里;南广铁路途经我市境内的高要市、端州区、鼎湖区,约40公里。为做好贵广铁路及南广铁路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怀集县坳仔镇罗大村、坳仔村、丰亨村;大坑山镇盆布村、梅凤村;怀城镇高凤村、苍龙村、木兰村、幸福村、怀高村、黄岗村;闸岗镇郊际村、眉田村、顺岗村;冷坑镇金吴村、红胜村;梁村镇沙田村、栏马村、石矮村、沙宁村;马宁镇姚塘村、塘岗村、马宁村、珠岗村、谭播村、金群村、寨村;蓝钟镇平安村、下竹村、上竹村。广宁县古水镇牛岐村、蒙坑村、大潘村、梨溪村、桂垌村;南街镇小迳村、仁安村、巷口村、首约村;石涧镇横迳村、七星村;宾亨镇西林村、江积村、迳口村、吉村、山根村。四会市贞山街道办事处白龙村、金星村、龙头村;石狗镇程村、寮群村;黄田镇高良村、燕山良〖SX)〗〖HT〗〖JX*7〗村、屋子岗村、小水村。鼎湖区永安镇岐洲村、江溪村、苍南村、长涌村、贝水村、新村村;莲花镇富廊村的一社、二社、布基社。具体征地拆迁范围以肇庆市测量队放置桩界为准。
高要市大湾镇六岸村、考友村、棠孔村、朗弟村、官田村;小湘镇杨梅村。端州区睦岗镇大龙村、兰龙村。鼎湖区凤凰镇新凤村;桂城街道办事处水坑二、山田居委会;广利街道办事处院主一、院主二居委会;莲花镇的富廊村。具体征地拆迁范围以肇庆市测量队放置桩界为准。
贵广、南广铁路肇庆段征地拆迁工作由肇庆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总协调,具体组织实施由市国土资源局及沿线有关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负责(市国土资源局联系电线。征地拆迁涉及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人应自通告之日起一个月内持物权证明资料到所在地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登记申报,地上附着物拆(移)迁时间以所在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通知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广东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实施办法》及《关于实施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的通知》,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有关部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贵广铁路(肇庆境内)、南广铁路(肇庆境内)的征地拆迁补偿方案。
四、贵广、南广铁路肇庆段工程建设所需使用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的,由肇庆市国土资源局、沿线有关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按有关政策依法组织征收征用;属国家所有的土地,依法收回并划拨使用。
五、征用拆迁范围内的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和地下埋置物,由肇庆市国土资源局以及沿线有关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被征用(划拨)的土地如属村民承包的责任田、口粮田,由其所属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有关规定调整安排土地,确保被征农户有地可耕。
六、自通告之日起,规划、建设、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对征地拆迁范围内的用地暂停办理报规、报建和营业执照登记发证等相关手续。征地拆迁范围内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包括厂房、住宅及其他房屋)、附着物和地下埋置物,其所有者、使用者或代管者必须保持其现状,不得抢种、抢建、不得改变用途。
七、征用的土地上需迁移的地上附着物(包括墓穴),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迁移并办理登记补偿手续,逾期未迁移的当无主物处理。对拒不拆迁的附着物按有关规定依法强制执行。对有权属争议的土地及其附着物,在规定期限内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由肇庆市国土资源局按有关规定办理征用手续,其补偿款暂存放在所在地的国土资源局,待确定权属后再作补偿。
八、征地拆迁区域内的各级组织和个人,要积极配合,顾全大局,全力支持贵广、南广铁路肇庆段建设,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和阻挠工程建设。凡敲诈勒索、煽动群众闹事、扰乱施工秩序及其他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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