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扶持肇庆大旺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肇府办函[2014]124 号 【发布部门】肇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8.26 【实施日期】2014.08.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扶持肇庆大旺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肇府办函〔2014〕124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直属有关单位: 《关于扶持肇庆大旺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 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 年 8 月 26 日
关于扶持肇庆大旺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办法(修订)》精神,为加强肇庆大旺产业转移工 业园(以下简称园区)建设,促进园区扩能增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 执行我市原有对园区扶持政策基础上,制订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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