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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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祥和职业教育实践基地(大洲校区)配套建设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肇端府公字〔2022〕第16号)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祥和职业教育实践基地(大洲校区)配套建设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肇端府公字〔2022〕第16号)
发布日期:2022-10-11浏览次数:
关于祥和职业教育实践基地(大洲校区)配套建设工程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结合《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端州城区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肇府函〔2016〕630号,以下简称“630号文”)、2021年11月11日区政府八届第87次常务会议、12月8日区委九届5次常委会会议精神,因祥和职业教育实践基地(大洲校区)配套建设工程项目需要,即日起开展对祥和职业教育实践基地(大洲校区)配套建设工程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属物进行征收与补偿工作,现将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祥和职业教育实践基地(大洲校区)配套建设工程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属物(具体拆迁范围以拆迁范围图为准,详见附件)。
(一)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时间为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2年7月30日。
(二)业主搬迁期限为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2年7月30日。
(三)请征地拆迁涉及的建筑及附属物的权属人于2022年7月30日前持权属证明资料到征收办公地点进行登记。
(一)征收部门:肇庆市端州城区重点项目征地拆迁指挥部睦岗分指挥部;
(二)办公地点:睦岗街道办事处5楼征拆办(端州七路50号);
四、征地拆迁区域内的各级单位和个人如需查询项目有关的批文,可到征收现场办公地点查阅文件。
五、征地拆迁区域内的各级单位和个人要积极配合,全力支持祥和职业教育实践基地(大洲校区)配套建设工程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和阻挠工程建设。凡敲诈******、煽动群众闹事,扰乱施工秩序及其他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祥和职业教育实践基地(大洲校区)配套建设工程房屋征收范围示意图(公告用)
1.祥和职业教育实践基地(大洲校区)配套建设工程房屋征收范围示意图(公告用).pdf
主办单位: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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