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自然资源局
1、总结历史供地情况,明确任务,精准指标落地。按政策、保执行,大力清理闲置土地、盘活存量土地,解决项目落地用地需求;以共建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城市群为牵引,努力构建“一带一廊一区”区域发展格局。全方位参与“双区”建设、“双城”联动,大力实施“湾区通”工程,全面参与广州都市圈建设,积极对接深圳都市圈,当好大湾区城市功能“疏解区”。
2、优先保障重大项目落地,精准使用用地指标。重点支持制造业、高技术产业、文化旅游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用地供应,优化工业布局,推动各级园区主导产业集聚发展,确保重大基础设施和社会民生项目的用地供应,促进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提升。
3、加强各类建设项目的空间统筹,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作出科学安排。加快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将肇庆新区打造为彰显中国特色、岭南文化的现代化新区和高质量发展引擎;全面有序铺开府城复兴项目,以府城复兴加快端州更新改造,激活深厚历史文化旅游资源;加快推动高要北融南拓,打通更多连接端州城区的跨江通道,促动南岸和金渡城区建设。
4、实现土地市场信息公开,落实供给引导需求,引导投资者进行理性决策,促进土地市场理性发展。
5、盘活低效存量建设用地,释放闲置低效用地利用潜力,消化批而未供土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贯彻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全方位参与“双区”建设、“双城”联动,坚持产业强市不动摇,坚持产业头部、制造业优先,高质量构建“一带一廊一区”区域发展格局。
着力打造高品质新都市、高水平制造新城、高质量乡村振兴高地,大力扶持实体经济,保持经济稳中向好态势。坚持产业头部制造业优先,大力提升创新能力,加快构建具有肇庆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端州、鼎湖、肇庆新区、肇庆高新区与高要城区深度一体化融合发展;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原则,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贯彻国家“严控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集约高效”的要求,大力推进“三旧”改造和闲置土地清理,挖掘低效用地,高效盘活存量土地,拓展利用地下空间,通过创新制度、制定标准和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等措施,合理控制住房用地总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促进国有建设用地供需基本平衡,以土地供给引导需求,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合理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总量、布局、时序和方式,实现城市土地合理功能分区,提高城市土地利用规模效益,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加强用地准入管理,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用地,积极盘活闲置低效用地,大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双挂钩”。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进一步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解放思想、东融西联、产业强市、实干兴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肇庆市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各相关专项规划,有保有压。坚持合理布局、适度超前,严格控制国家规定限制类和禁止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
处理好近期建设需求与长远发展、经济发展与环境条件的关系,注重生态环境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把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决做到“三个绝不”,持续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努力实现“绿富同兴”。
(3)《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4)《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5)《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
(6)《国土资源部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36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
(9)《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
(10)《国土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
(11)《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04号);
(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
(13)《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2012年5月23日);
(15)《广东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权益〔2020〕2632号)。
(3)《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
本计划涵盖的范围是肇庆市本级(包括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肇庆新区、肇庆高新区)2021年度计划供应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
肇庆市本级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合计1314.5274公顷。其中,端州区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130.4385公顷,鼎湖区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275.9186公顷,高要区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327.4101公顷,肇庆新区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398.0802公顷,肇庆高新区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182.6800公顷。
在2021年度端州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计划供应住宅用地51.8436公顷,工矿仓储用地52.0940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6.014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4860公顷,无商服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供应计划。
在2021年度鼎湖区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中,计划供应商服用地50.0821公顷,住宅用地81.7015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31.1303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3.0047公顷。无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供应计划。
在2021年度高要区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中,计划供应商服用地6.8000公顷,住宅用地63.4433公顷,工矿仓储用地241.1668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6.0000公顷,无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供应计划。
在2021年度肇庆新区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中,计划供应商服用地74.5708公顷,住宅用地81.8728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92.7550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8.8816公顷,无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供应计划。
在2021年度肇庆高新区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中,计划供应住宅用地3.0000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63.3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3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5.0000公顷,无商服用地、特殊用地和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供应计划。
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能,保障商业经济活力,促进现代化服务发展。2021年端州区将以“商住一体化”方式综合布局供应,助力都市型经济发展;鼎湖区将加快推进与肇庆新区深度融合一体化发展,以肇庆万达国家度假区“一区五中心”为抓手,加快把鼎湖的绿水青山转变为“金山银山”,不断延伸“吃住行游娱购”全产业链,加快把鼎湖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特色精品城市;肇庆新区以南北中央绿轴为空间引领和组织脉络,充分依托区位优势和交通优势,集中试行低碳绿色技术,引入智能化管理模式,提供面向粤港澳世界级城市群的绿色健康生活配套服务加速发展枢纽门户城市特色的现代服务业,同时保障新区城市发展,支撑起新区商贸会展产业;肇庆高新区将坚持建设幸福大旺,实现产业、城市、人力功能融合和空间融合,以产促城、以城兴产。
2021年肇庆市本级计划供应商服用地131.4529公顷。其中端州区、肇庆高新区无纯商服用地供应;鼎湖区计划供应50.0821公顷;高要区计划供应6.8000公顷;肇庆新区计划供应74.5708公顷。
稳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机遇,认真落实肇庆市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合理控制商品房供应规模。端州区紧紧围绕建设高品质新端州和发展都市型产业两大重点,努力深化土地改革、破解空间瓶颈,盘活低效存量建设用地;鼎湖区合理控制商品房供应规模,引导投资行为,强化市场监管,保障房地产市场稳定;高要区将结合住宅用地分类调控和积极盘活低效建设用地等政策,合理布局住宅用地,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肇庆新区将重视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分类调控、因城施策,建立房地产多元化供地机制,依据城市发展需求,聚焦新区城市建设,保障肇庆香港城和湾区西部华侨城等重点项目顺利进行;肇庆高新区通过“三旧”改造对早期厂房、住房等土地利用低效率的建设用地实施升级改造,着力破解土地资源供需矛盾、挖掘土地要素资源、精准供应住宅用地、推进城市更新。
2021年肇庆市本级计划供应住宅用地281.8612公顷,计划供应租赁住房用地面积30.6958公顷,占住宅用地面积的10.89%。端州区计划供应51.8436公顷,其中公共租赁住房用地面积8.8056公顷,商品房用地面积43.0380公顷;鼎湖区计划供应81.7015公顷,其中公共租赁住房用地面积7.4798公顷,商品房用地面积74.2217公顷;高要区计划供应63.4433公顷,其中公共租赁住房用地为5.8000公顷,商品房用地面积57.6433公顷;肇庆新区计划供应81.8728公顷,其中公共租赁住房用地面积8.3104公顷,商品房用地面积73.5624公顷;肇庆高新区计划供应3.0000公顷,其中公共租赁住房用地面积0.3000公顷,商品房用地面积2.7000公顷。
以培育发展“4+4”产业集群为主攻点,努力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制造新城。端州区将以睦岗街道和双龙片区为工业发展主战场,提升三榕工业园、双龙产业园、俊富产业园、规划11区等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的产业承载能力,围绕制造业发展“2+1”规划,培育引进优质企业、扶持壮大本地企业,加快端州电子信息产业园、中南高科·肇庆端州双龙科创产业谷(首期)、俊富产业园建设和11区产业园规划,推动形成区域产业集聚,力促项目尽快落地动工建设;鼎湖区将盘活传统制造业企业的闲置、低效用地,引导各类低效产业转型升级或有序退出,腾挪土地空间引入优质高端产业;高要区将大力推进金利镇五金智造小镇、金淘工业园等重大产业平台招商,发展高端制造业,加快形成产业集群,精准协调解决企业在用地方面的问题,力促项目尽快落地动工建设;肇庆高新区坚持以科技创新催生新发展动能,持续推进落实工业发展“366”工程和创新驱动发展“1133”工程。抓出“工业园区建设年”新成效,统筹推进新都市建设。
2021年肇庆市本级计划供应工矿仓储用地780.4761公顷。其中,端州区计划供应52.0940公顷;鼎湖区计划供应131.1303公顷;高要区计划供应241.1668公顷;肇庆新区计划供应192.7550公顷;肇庆高新区计划供应163.3400公顷。
完善生活配套设施建设,焕发高品质新都市新活力。端州区将加快新建、扩建、改造学校的建设,优化教育资源布局,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补齐医疗卫生短板,加快区人民医院升级改造工程,着力提升市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鼎湖区将加快推进区中医院门诊住院综合大楼建设和投入使用,完善相关配套工程,加快推进永安镇和沙浦镇卫生院整体搬迁和改建扩建工程,加快推进广利、桂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体搬迁,继续推进区人民医院与市头部人民医院紧密型医联体建设;高要区将深入实施教育提升发展十大行动计划,科学合理布设学校建设,提升教育发展水平,保障公共服务用地建设,着力提升市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肇庆新区“抓城市配套,促人气集聚”,进一步完善城市配套,打造大湾区高品质新都市;肇庆高新区以落实新城区幼儿园学校用地需求为主。
2021年肇庆市本级计划供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05.2412公顷。其中,端州区计划供应26.0149公顷;鼎湖区计划供应13.0047公顷;高要区计划供应16.0000公顷;肇庆新区计划供应48.8816公顷;肇庆高新区计划供应1.3400公顷。
为节约能源资源,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和市民生活品质,引导绿色出行,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有利于加快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完善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配套,增加对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认可度和支持度,为引入更多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充电桩营造良好氛围。
广佛肇高速是扩大粤港澳大湾区经济辐射力和实现经济一体化的重要通道,在打通广佛都市圈北部至肇庆中心城区横向通道的同时,贯通广东东西两翼,助力高新区更好融入珠三角“1小时城市经济圈”,对发展粤西经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全面融合发展提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21年肇庆市本级计划供应交通运输用地计划15.4860公顷。其中,端州区计划供应0.4860公顷;肇庆高新区计划供应15.0000公顷;鼎湖区、高要区、肇庆新区暂无安排交通运输用地、碧道和停车场供应计划。
认真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按照供需平衡、可持续原则,合理高效配置土地资源,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缓解用地供需矛盾,推动端州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出新出彩,奋力建设宜居宜业宜乐宜游高品质新端州。
端州区2021年计划供应住宅用地总面积51.8436公顷,其中租赁住房用地,主要布局在8区、双龙A-4、124区,商品房用地主要布局在127区、规划20区、131区、规划37区、109区、110区、规划134区、白石路至肇庆大桥段河滩地、原科威厂附近等地段;计划供应工矿仓储用地总面积52.0940公顷,主要布局在双龙A-7、A-8、A-9、规划3区、飞龙路北侧、龙翔路东侧、祥和产业园周边、端州八路西侧等地段;计划供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总面积26.0149公顷,其中教育用地主要布局在107区、130区、15区、122区、82区、锦绣莱茵名苑南侧等地段,医疗卫生用地主要布局在端州区睦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周边的规划医疗用地龟顶山新城区,变电站用地主要布局在祥和产业园内;计划供应交通运输用地供应总面积为0.4860公顷,在大鼎路北侧;2021年暂无商服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供应计划。
坚持做大总量与做优存量相结合,主动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紧紧扭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重需求侧管理,全方位参与“双区”“双城”建设,着力推进鼎湖区与肇庆新区融合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
鼎湖区2021年计划供应商服用地50.0821公顷,具体分布在鼎湖26、65区、凤凰镇等地段;计划供应住宅用地81.7015公顷,其中租赁住房用地,主要布局在鼎湖76区,商品房用地主要布局在鼎湖18、23、24、72、76区等地段;计划供应工矿仓储用地131.1303公顷,主要布局在鼎湖区16区、17区、22区、区永安镇、莲花镇、沙浦镇等地段;计划供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3.0047公顷,主要有鼎湖中学、广利高中、坑口中学、大猷及沙浦小学项目;2021年暂无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供应计划。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推动城市东进、南拓、西联、北融。全力推进高要区与端州区“一江两岸”跨江融合发展。科学制定并分解全区产业招商和项目落地目标任务,更好发挥项目落地工作专班作用。
高要区2021年计划供应商服用地面积6.8000公顷,分布在金利镇;计划供应住宅用地面积63.4433公顷,其中租赁住房用地,主要布局在莲塘镇,商品房用地主要布局在金渡镇、金利镇、南岸街道、回龙镇、莲塘镇等地段;计划供应工矿仓储用地面积241.1668公顷,主要布局金利镇、活道镇、金渡镇、乐城镇、新桥镇和大湾镇;计划供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16.0000公顷,均分布在金利镇;2021年暂无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供应计划。
肇庆新区将努力打造成为全省的新区标杆、湾区明珠。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肇庆)特别合作试验区建设,力争打造成为大湾区引领性和标杆性合作平台,为肇庆加快绿色崛起、争当湾区新秀作出新区担当贡献。
肇庆新区2021年计划供应商服用地74.5708公顷,主要分布景观大道以东、鼎湖大道以南、景观大道以南等道路周边等地段;计划供应住宅用地81.8728公顷,其中租赁住房用地,主要布局在站前大道南侧,商品房用地主要布局在站前大道以南、鼎湖大道以南、长利大道以西、鼎湖大道以东、沿江路以北等道路周边等地段;计划供应工矿仓储用地192.7550公顷,主要分布在站前大道以南、科创大道两侧、新区中路以南等道路周边等地段;计划供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8.8816公顷,主要分布在站前大道两侧、莲花大道以西等道路周边等地段;2021年暂无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供应计划。
高新区重点推进招商投资及项目落地,并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2+4+N”发展平台为主阵地,加快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产业,扎实推进东融西联,实现与大湾区核心区的错位发展,与肇庆新区、四会市的联动发展,努力构建“一带一廊一区”区域发展格局,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合理高效配置土地资源,推动高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向上发展。
肇庆高新区2021年计划供应住宅用地3公顷,主要分布在大旺大道西面、保利爱乐小镇南面等地段;计划供应工矿仓储用地163.3400公顷,主要布局在罗湖片区罗湖大道东面、西横二路南面、肇庆高新区动力大街北面、规划18米道路西面、东面地段、沙沥工业园迎宾大道东面等地段;计划供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3400公顷,主要布局在肇庆高新区龙湖幼儿园、肇庆高新区育才幼儿园;计划供应交通运输用地15.0000公顷,主要为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等地段;2021年暂无商服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供应计划。
紧紧围绕“招商引资”,加快推动产业招商落地的指导方针,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合理安排工业用地,完善新增建设用地保障体制,将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确定一定比例用于支持电子信息、智能制造产业持续发力发展。根据城乡统筹规划及区域协调发展原则,进一步强化土地供应区域指导。控制中心城区土地供应规模,促进中心城区产业落地与经济发展相符合,提供符合中心城市功能定位的产业发展工地,严格控制与中心城市发展不协调的土地供应。
严格落实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工业用地和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包括配套的办公、科研、培训等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都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公开出让。
因城施策,促进多主体供应、租售并举的住房供应制度,继续加大监管和调控力度,巩固既有调控成果,进一步提高政策性住房用地的比例,合理把握供地时序,着力改善民生和稳定房地产市场。保持土地储备开发投资合理规模,增强政府调控土地市场和住房保障能力,从严控制商品住房项目单宗土地出让规模,支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发展,支持居民的自住和改善型住房需求。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坚持“严控总量、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指导思想,严格土地供应的计划管理,结合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加强土地集约节约高效利用,建设“一张图”核心数据库,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用地,积极盘活闲置低效用地。
各部门要切实加大计划执行过程中的协调力度,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民生项目用地、主导产业用地等要采取跟踪服务,全程保障,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措施,加强协同配合,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率,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依据上级支持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用地政策,细化实施措施,推进产业用地政策落实,主动对接产业用地新需求,保障新产业发展用地,切实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鼓励蕞大限度盘活现有建设用地发展相关产业,促进产业结构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优化。
计划实施过程中要勇于探索,敢于担当,积极借鉴其他区先进经验,不断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深化推动新型城镇化综合配套改革,继续做好土地征收储备工作,结合住宅用地三年滚动计划,建立计划中期调整机制,在保障建设用地中实现新作为。(备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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