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肇自然资高新告字[2021]21号)
经肇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外,只可单独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申请竞买。
(二)竞买人须在肇庆高新区设立法人有限公司并在肇庆高新区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竞买申请人若未在肇庆高新区范围注册公司,受让地块后须于三个月内在肇庆高新区成立全资子公司开发建设该地块,该全资子公司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地块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2月06日到登录肇庆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登录肇庆市人民政府网站“享服务”栏目中进入,网址:)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2月06日到登录肇庆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登录肇庆市人民政府网站“享服务”栏目中进入,网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06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12月06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1年12月07日10时30分在登录肇庆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登录肇庆市人民政府网站“享服务”栏目中进入,网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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