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鼎湖区新城15区地段于3月26日公开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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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鼎湖区新城15区地段于3月26日公开拍卖
肇庆市鼎湖区新城15区地段于3月26日公开拍卖
2014年03月18日17:51来源:肇庆市国土资源局分享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省政府令79号)的规定。经肇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受肇庆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肇庆市对位于肇庆市鼎湖区新城15区创业路南侧A-15-02号的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房天下土地网】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省政府令79号)规定。经肇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受肇庆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肇庆市对位于肇庆市鼎湖区新城15区创业路南侧A-15-02号的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竞得人须按肇庆市城乡规划局鼎湖分局编制的《宗地规划设计条件》(宗地号:2013-019号)规定要求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商业份额用地40年,住宅份额用地70年,自出让方实际交付建设用地使用权给受让方使用之日起算。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外,均可单独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申请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若未在肇庆市鼎湖区,须在竞买申请前到鼎湖区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公司预先核准登记手续,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一并申请。
竞买人须在2014年3月25日16时30分前到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办理报名手续,不予受理。
拍卖会定于2014年3月26日15时30分在肇庆市政府服务一楼交易大厅举行(地址:信安四路8号市服务一楼)。
(一)本次拍卖出让的宗地成交价款即为该宗地块的出让价款,但不包括受让宗地的契税和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另行支付。
(二)凡报名参与竞买的,须在提交《竞买申请书》时以自己的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得以他人名义代缴(以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为准),已交的竞买保证金可抵作地价款。
(三)竞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60天内支付全部出让价款。
(四)竞得人必须在成交后一个月内交清受让宗地的契税和交易服务费。
(五)竞得人缴清全部成交地价款后,须在30天内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文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六、拍卖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可于2014年3月11日后到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购买,届时由负责接受咨询和竞买申请。
地址:肇庆市信安四路8号市财政局大楼二楼(市公共资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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