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德庆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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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1226MB2D26265J/2023-00219
《肇庆市德庆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西气东输二线#阀室)》批后公告
《肇庆市德庆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西气东输二线#阀室)》批后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10浏览次数:
肇庆市德庆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编号:02 );项目名称:《肇庆市德庆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西气东输二线#阀室)》(以下简称“方案”)于2023年5月8日经德庆县自然资源局批准。根据《广东省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方案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落实地块位于凤村镇匝村村、马圩镇东升村,共0.0142公顷,原规划作为农用地,现将落实地块的规划用途落实为城镇用地,划为土地用途分区的城镇建设用地区。
随着德庆县经济社会发展,部分用地不符合德庆县经济发展的要求,导致用地难以满足城市发展和乡村振兴需要。根据《通知》的要求,德庆县自然资源局编制《方案》局部落实优化了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本方案不涉及占用《广东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矢量数据(部下发封库版)》中永久基本农田,方案落实后,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7206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096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776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555公顷以内。使用预留规模后,德庆县的各主要调控指标保持不变。
4.落实地块调整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
附件:1.德庆县马圩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前)-LS01
2.德庆县凤村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前)-LS02、LS03、LS04
3.德庆县马圩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后)-LS01
4.德庆县凤村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后)- LS02、LS03、LS04
主办单位:肇庆德庆县自然资源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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