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某地征地公告共250多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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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为做好蛟塘空港新城(首期)项目外北侧地块补充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为切实做好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广湛高铁及珠肇高铁等有关项目建设,顺利推进蛟塘镇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落地,拟对集体土地实施征收。
二、拟征土地位置、范围和面积:肇庆市高要区蛟塘镇新塘村、企岭村的集体土地(详见预公告附图、蕞终以测绘单位出具图纸范围为准),约253.16亩(以实际征地面积为准)。
三、拟征土地用途:居住用地、商业用地(以实际规划为准)。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将由土地征收部门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工作。请被征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其他利害关系人在限期内准备好相关权属等资料,积极主动配合做好调查工作。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征收土地红线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以及本公告发布前违法违章修建的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等,征收时一律不予补偿安置,并由当事人无条件清理和拆除,同时负责相关费用。
六、土地征收范围内的各级单位和个人,要积极配合,顾全大局,全力支持我区城镇建设用地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和阻挠。凡敲诈******、煽动群众闹事、扰乱施工秩序及其它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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