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高新区大旺大道西侧地段拍卖转让公告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省政府令79号)的规定。受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委托,我中心对位于肇庆高新区大旺大道西侧(独河东面)地段的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拍卖转让宗地位于肇庆高新区大旺大道西侧(独河东面)地段,净用地面积28911.91平方米(折合43.37亩),用地性质为商服用地,原宗地容积率为0.7~1.5(以规划部门新批准的容积率为准)。本宗地块的剩余使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至2045年11月23日止,详见肇国用(2009)第W010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本宗地块可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申请竞买;
(二)成交价款不包含应补交的相关税费,成交后过户环节中应缴所有税费和风险由竞得人承担;
(三)法院对该宗地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不负责清场(即不交吉),竞得人自行接收该宗土地。
本次拍卖转让宗地的起拍价为人民币2857万元,竞买人每次竞价增幅为20万元或其整数倍,由报价者竞得,成交价款不包含受让宗地的相关税费。竞买人须在2014年5月29日16时30分前到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不予受理。
本次拍卖会定于2014年5月30日15时30分在肇庆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交易大厅举行(地址:信安四路8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凡报名参与竞买的,须以自己的名义一次性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有意者请将保证金直接汇入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账户(户名: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开户行:肇庆端州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84),汇款时须注明执行案号:(2013)肇端法执字第87号执恢字第1号,竞买人须在2014年5月29日11时00分前到法院开具收据并携带相关资料到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不予办理。竞买保证金可抵作地价款,其余成交地价款须在成交之日起20天内汇入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所有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并支付。
六、拍卖转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可于2014年5月15日后到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届时由中心负责接受咨询和竞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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