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高新区电子政务网关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肇庆高新区电子政务网关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盘福大街广轻大厦8楼招标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照资格声明书格式作出相关承诺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资格声明书格式作出相关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照资格声明书格式作出相关承诺
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地点: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盘福大街广轻大厦8楼招标代理部)
1.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6.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到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盘福大街广轻大厦8楼招标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如需邮寄,请咨询联系人:龚小姐,联系电话,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及附件.rar肇庆高新区电子政务网关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125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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