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肇庆高新区智慧交通大数据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肇庆高新区智慧交通大数据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肇庆市端州区黄岗街道岗尾村村东大道南一巷15号一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2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近半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2、投标人必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壹级(非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必须同时获得广东省公安厅的备案资格),并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必须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本次采购项目供货及服务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610室(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即端州消防大队东侧)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
2.提供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壹级(非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必须同时获得广东省公安厅的备案资格),并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信用中国”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打印件每页加盖公章)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委托代理协议.pdf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采购肇庆高新区智慧交通大数据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2021.09.18定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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