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育慧学校食材供应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具体以广东省农产品价格信息网(广东省改革和发展委员会主办)公布的肇庆市本地市场平均零售价格为指导价,按实际情况结算)
(3)供应商必须对所有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①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及2020年财务流水账或②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须提供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于“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网页查询结果打印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必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服务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体现经营范围,如未能体现还应提供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网站含经营范围信息的查询页面打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须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参与报名(现场报名)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如营业执照不是“多证合一”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须同时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商事主体登记”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营业执照营业期限必须在有限期内;
时间:2021年8月16日至2021年8月2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021年9月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615室(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
【8.16定稿】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育慧学校食材供应配送服务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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