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高要3人在474亩耕地上私种草皮被罚款责令复耕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肇庆市自然资源局高要分局执法部门不久前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发现,位于莲塘镇波西村经济合作联社“柴排地、灯坑口、豆腐洲”(土名)处,约有474亩耕地被私自改种草皮。
经过资源执法部门调查人员现场核查,违法占用耕地种植草皮的面积达到316136.19平方米,其中占永久基本农田181973.3平方米。执法人员对违法用地主体吴某洪、张某宝、曾某平涉嫌毁坏耕地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
曾某平等当事人对违法事实没有异议,表示积极配合整改工作,并自行组织对该地块草皮进行铲除,到目前已配合完成土地整改约6666平方米(约10亩)。
高要区自然资源部门根据《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14 号)第三条对此案做进一步处理,对被破坏的134162.89平方米耕地,吴某洪、张某宝、曾某平将面临处以耕地开垦费8倍的罚款,同时责令3人对耕地进行复耕,并将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执法人员表示,耕地是蕞为宝贵的资源,耕地保护事关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国家高度重视耕地保护,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新修订《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明确了土地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涉嫌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群众切实增强保护耕地意识,切勿心存侥幸。一定要注意保护耕地、珍惜耕地,大力发展粮食生产,杜绝耕地抛荒,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保障粮食安全。
版权声明:本文由佛山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