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关于组织做好2022年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肇庆市委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肇发〔2018〕12号)和《关于印发
肇庆市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是在标准化、规模化种养基础上,以市级或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实施带动,通过“生产+加工+科技+营销(品牌)”全产业链开发,聚集现代生产要素和创新体制机制,形成地理界限和区域范围明确,建设水平领先的现代农业发展平台。对照《肇庆市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关于申报条件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如下。
(一)规划在2~3个乡镇区域范围,重点围绕粮食、水产、花卉、竹笋等特色产业和预制菜等新兴产业,遴选1个主导产业,按照资源禀赋优越、产业特色突出、生产链条完整、资源要素聚集的原则,建立完善生产、加工、研发、仓储、物流、营销等关键环节的全产业链体系。
(二)产业园牵头实施主体原则上是市级或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参与实施主体须为当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不能是“三无”企业。数量为3-5家。实施主体注册时间须在产业园申报截止时间之前。
(三)产业园建设项目所需用地已全部落实,其中租用土地有效年限不少于15年。
产业园主导产业中的一产产值占行业总产值40%以上,预制菜产业园主导产业二三产业产值占其综合产值50%以上,实施主体与农民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产业园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当地农民10%以上或年增速高于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0.5个百分点以上。
(一)申请数量。每个县(市、区)推荐申报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已入选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或已遴选入库为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主导产业项目不再申报)。
(二)申报程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申报主体,并负责编制产业园建设项目申报材料,报市农业农村局汇总、评审。
(三)实行市级评审。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宁缺勿滥的原则,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按照申报条件及相关文件进行材料审核、现场核查及综合性评审,择优提出拟建设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政府审批。市政府审批同意后报市财政局备案。
1.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含申报请示文件和经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同意批准的建设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资金使用方案。
申报请示文件。正文部分必须重点说明产业园主导产业种养规模(面积)和综合产值,有经责任主体审核申报材料数据真实有效、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已落实产业园项目用地等相关表述。附件部分必须包含产业园基本情况简介(1000字以内)和县(市、区)政府建设承诺函(参考模板见附件1)。
产业园建设规划和资金使用方案。其中,建设规划包含产业基础、规划目标、功能分区布局、重点任务(工程)、实施范围、投资计划等内容;资金使用方案包含市级财政奖补资金和自筹资金具体项目用途(附件2)、绩效目标(附件3)、所有实施主体情况(基本情况简介、产业经营情况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等)。建设规划、资金使用方案单独成册,内容尽量精简、突出重点。
产业园实施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必须承担全部责任。产业园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对存在涉黑涉恶、失信行为、拖欠工资、资产运行不良等情况的一律不得作为产业园建设实施主体。
各地于2022年9月29日(星期四)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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